《养老机构规范化建设导则》公开征集意见反馈
责任编辑: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0-11-26 10:03 阅读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市民政局就制定的《养老机构规范化建设导则》,于2020年10月26日至11月8日公开征集立法意见。截止日至,通过市民政局官方网站、邮寄、电子邮件以及电话传真等方式,共收到2条意见建议,均不予以采纳,具体如下:
1、市民季女士建议:将5.7.2一级制度中的“生活照料服务制度”修改为“生活照料服务规范”,其二级制度的表述也统一修改为“服务规范”。因制度的含义和范围比规范更广泛,为养老机构制度建设提供参考,故在修改的文本中不予以采纳。
2、市民季女士建议:文件中老人可否改成官方名词老年人或者长者。在《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使用的是“老年人”,故在新修改的文本中不予以采纳,将采用《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所使用的表述“老年人”。
特此反馈。
市民政局
2020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