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2947226/2022-32583 | 信息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 / 公示公告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发布机构默认 | 生成日期: | 2022-04-07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关于开展全市性社会组织2021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 ||
文 号: | 宁民法〔2022〕37号 | 关 键 词: | ;企业单位;社会组织;南京市;江苏省;社会团体;基金会;业务主管单位;合格;年检 |
内容概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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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民法〔2022〕37号
各全市性社会组织:
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民政部、江苏省民政厅相关部署要求,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开展全市性社会组织2021年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5月31日。
二、对象
2021年6月30日前在南京市民政局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2021年12月31日前在南京市民政局登记的社会团体和基金会(慈善组织除外)。
三、流程
(一)网上填报。登陆“江苏省社会组织网上办事系统”(详见附件1),在线填写2021年年度检查报告。填写所有内容后,点击上报。
(二)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待业务主管单位审核后,打印年检报告,送至业务主管单位盖章(需写明初审意见“合格”、“基本合格”或“不合格”)。
(三)上传报送。社会组织将盖章后的年检报告扫描成PDF文档,点击上传(基金会需上传《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度专项信息审核报告》)。考虑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等因素,为切实减轻社会组织负担,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不需提供审计报告。
(四)审查评定。市民政局依法审查,作出“合格”、“基本合格”或“不合格”年检结论。
(五)发布公告。市民政局将分批对年检结论进行公示和公告。公告发布后,社会组织持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到市民政局加盖年检印鉴,地址为: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221、A222民政窗口。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5-85654231,17368687257(社会团体),17751030485(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
市属社会团体交流群QQ:891587665、439834725、436022506
市属民办非企业单位交流群QQ:487594579、399158404
市属基金会交流群QQ:461993678
网上填报操作咨询电话:025-83590439
重点提示:江苏省民政厅对“江苏省社会组织网上办事系统”进行了全面升级改造,本次年检将使用改造后的新系统。新系统各项功能还在逐步完善之中,可能会给年检工作带来不便,请各社会组织给以理解、支持,我们希望通过不断使用、不断完善,推动社会组织数据信息跑起来、全起来、准起来、活起来。各社会组织在使用过程中有任何问题、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馈,感谢支持!
附件:
南京市民政局
2022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