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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2947226/2023-83836 信息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 解读材料 / 公告
发布机构:    南京市民政局 生成日期:    2023-09-25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政策解读】关于细化落实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宁民规〔2023〕4号)
文  号:     关 键 词:    社会救助;低保;刚性支出;就业成本;最低生活保障;保障工作;边缘家庭;困难家庭;苏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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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关于细化落实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宁民规〔2023〕4号)

一、起草背景

为推动社会救助扩围、提质、增效,巩固拓展脱贫致富奔小康成果,兜住兜准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2023713日省民政厅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切实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苏民规〔20235号)进一步完善低保等社会救助政策,要求815日起施行。文件涉及“就业成本抵扣”“家庭刚性支出扣除”“车辆认定”等内容,规定“由当地结合实际确定”。

为统一政策口径,推动就业成本抵扣、刚性支出扣除、成年无业重残“单人保”认定等工作,需要结合南京实际进一步细化完善,提高政策可操作性和实效性。

二、制定依据

1关于切实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苏民规〔20235号)

2省政府关于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苏政规〔20238号)

、主要内容

1.完善低保审核确认。进一步规范就业成本抵扣、刚性支出扣除比例,放宽车辆财产认定标准完善成年无业重残单人户政策

2.完善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财产认定标准。放宽低保边缘家庭的生活用机动车辆认定标准、支出型困难家庭的人均金融资产认定标准。

3.优化临时救助。基于省厅文件,对简化审核流程,完善救助条件等进行细化补充。

4.完善特困供养制度。对政策衔接、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等进行强调。


相关文件:关于细化落实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宁民规〔202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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