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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2947226/2024-61784 信息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 解读材料 / 其他
发布机构:    南京市民政局 生成日期:    2024-07-08
生效日期:    2024-07-01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政策解读】关于调整我市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
文  号:     关 键 词:    困境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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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关于调整我市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

一、起草背景

1.结合年度经济发展水平、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及市财政收入状况,合理确定困境儿童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落实保障标准年度自然增长机制。

2.困境儿童准确认定是服务对象精准保障的核心环节,建立完善主动发现机制,精准识别困境儿童保障对象,才能确保这项民生实事真正落到实处。调整标准是结合我市城市地位和经济社会发展现状,确保困境儿童基本权益得到保障、生活现状得到改善。

3.通过常态化精准排查建立困境儿童“一人一档”管理制度,对困境儿童信息实行动态管理,通过走访排查、定期评估、信息比对等方式掌握困境儿童及家庭成员信息变动情况,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按照城乡统筹、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求,我市困境未成年人基本生活保障全面实现“同城同标”。

二、主要内容

1.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2800元,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2350元。

2.艾滋病毒感染儿童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按照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100%执行。重病重残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按照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50%执行。

3.新标准从202471日起开始执行。

三、工作要求

各板块民政、财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规范操作程序,认真做好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的标准调整和资金拨付工作。



相关文件:【部门文件】调整我市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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