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2947226/2025-18854 | 信息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 / 公示公告 / 公告 |
| 发布机构: | 南京市民政局 | 生成日期: | 2025-03-20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 信息名称: | 关于开展全市性慈善组织2024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 |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慈善组织;审计;年报;工作报告;相关材料;扫描;报送;信息公开;信息审核;业务主管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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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线链接地址: | |||
| 文件下载: | |||
各全市性慈善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各全市性慈善组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定和《江苏省民政厅关于组织开展慈善组织2024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苏民慈〔2025〕2号)要求,现就开展慈善组织2024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对象
2024年12月31日前在南京市民政局登记或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
二、工作内容
慈善组织应当于2025年3月31日前报送2024年度工作报告(含财务会计报告),基金会和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还应当报送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
慈善组织结合年度报告工作同时做好相关事项专项报告和审计工作:
对年度实施和持续时间超过3年的重大项目(含捐赠收入项目、资产支出项目)、因参与处理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开展的募捐活动实施专项审计。
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应当逐项报告其本年度开展的公开募捐情况以及使用本组织公开募捐资金执行的已结项或尚未结项的项目(含本组织公开募捐资金拨付其他组织机构执行的项目)实施情况及财务状况,逐项列明收支明细,并作为慈善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审计报告中。其中属重大项目的,还需实施专项审计。
作为委托人或受托人开展慈善信托的慈善组织应当报送其受托或委托设立的慈善信托事务处理情况及财产状况专项报告。
参与确认2025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和经确认已取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2025年度仍在有效期内的慈善组织应当报送年度专项信息报告(专项信息审核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合理设计慈善项目,制定2025年度工作计划和项目资金安排计划(慈善项目资金预算)。
相关工作材料及审计报告随年报材料一并报送。
慈善组织2024年度报告工作依托“江苏省社会组织网上办事系统”(以下简称“网上办事系统”)进行,登录方式详见附件5,相关材料采用在线方式报送。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含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可以参照省民政厅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印发的《基金会财务报表审计指引》研究制定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参考文本)》(附件2)《2024年度专项信息审核报告(参考文本)》(附件3)格式出具。
三、操作流程
1、年报准备。慈善组织应当根据法律法规以及章程的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治理结构和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慈善组织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慈善活动,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将年度工作报告摘要、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各项管理制度、年度审计报告、专项信息审核报告、重大公益项目和应对突发事件募捐活动专项审计报告等相关附件材料分别扫描制作成一个完整的PDF文件,均须原件全文扫描,有多页的要合并在一个PDF文件内,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20M。
2、网上填报。慈善组织可参考《社会组织网上办事系统注册登录方法》(附件5),登录“江苏省社会组织网上办事系统”。根据《慈善组织年报网上办理流程指引》(附件1),在线填写年度工作报告(含财务会计报告),上传相关材料(年度工作报告、法人登记证书副本扫描件、年度审计报告、年度专项信息审核报告、年度重大项目专项审计报告、2025年度工作计划等)PDF扫描件。
3、打印初审。填报和上传材料完整无误的,民政部门予以受理通过。待年报状态为“待补充填报”后,慈善组织通过网上填报系统(点击打印按钮)将年度工作报告打印成纸质文本(A4大小,正反两面打印),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监事签字并加盖慈善组织印章后,按年报工作要求连同相关材料(法人登记证书副本扫描件、年度工作报告、年度审计报告、年度专项信息审核报告、年度重大项目专项审计报告、2025年度工作计划等)报送业务主管单位初审。业务主管单位提出初审意见(包括对慈善组织年度活动情况总体评价、存在问题及整改意见)并盖章后(直接登记的慈善组织无此环节),慈善组织将年度工作报告扫描制作成一个完整的PDF文件(大小不超过20M),上传至“网上办事系统”。
4、信息公开。慈善组织完成年报材料网上报送工作的同时,应将年度报告等相关材料及其他更新信息扫描件(PDF格式)及时上传全国慈善信息公开平台——“慈善中国”进行信息公开。慈善组织结合实际情况,也可选择由“网上办事系统”代为将2024年度工作报告、年度审计报告和年度专项信息审核报告等相关材料扫描件(PDF格式)上传“慈善中国”进行信息公开。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依法开展。主动参加年报是慈善组织的法定义务,各慈善组织要认真对待,提交的年报材料要真实、准确和完整。各业务主管单位要对主管慈善组织2024年度工作报告等有关材料进行初审,并对慈善组织2024年度活动情况作出总体评价、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建议意见,督促慈善组织按期完成年报相关材料的填报上传和信息公开。
(二)强化自律,严格落实。慈善组织要认真落实年报制度规定,严格规范财务审计和专项信息审核,规范出具年度工作报告(含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相关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无需提供审计机构出具审计报告的慈善组织要自觉加强内部治理规范,积极配合抽查审计,对拒不配合或存在违规情形的,将依法予以处理。
(三)抓好整改,健康发展。慈善组织年报情况与等级评估、财税优惠等政策紧密关联。各慈善组织要结合慈善组织管理漏洞和风险隐患全面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对本组织合规建设情况深入自查自纠,建立规范发展的长效机制。提交年报材料前,应对上年度经市民政局指出或作出责令整改的违规事项主动整改到位;对不参加年报的,或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将依法予以处理。
五、联系方式
年报工作联系电话:025-83131105
年报业务管理系统管理员联系电话:025-83590439
南京市民政局
2025年3月20日
苏公网安备 320105020102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