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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责任编辑:  文章来源:南京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5-05-27 17:41  阅读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明确,年度检查频次上限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制定,待有关主管部门公布后再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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