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2947226/2023-101933 | 信息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 / 解读材料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南京市民政局 | 生成日期: | 2015-12-25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政策解读】《关于加强医疗机构死亡人员遗体管理的规定》政策解读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医疗机构;遗体;死亡人员;管理;卫生行政部门;相关法律法规;海外华侨;民政部门;遗体存放;遗体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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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关于加强医疗机构死亡人员遗体管理的规定》政策解读
为推进殡葬改革,规范医疗机构遗体管理,预防疾病传播,保障公众权益,加强遗体存放、运输、去向管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我市制定了《关于加强医疗机构死亡人员遗体管理的规定》。该规定明确了医疗机构内死亡人员遗体管理的适用范围。对医疗机构如何设置太平间或遗体临时存放间及使用管理作出规定。对因特殊情况需要将遗体运出本市及具有外国、海外华侨、港澳台身份逝者的尸体如何处理作出规定。明确各级民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的职责分工及联动机制。